《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在校中小学生运用电子设备等智能终端产品办理的决议》现已郑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经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24年12月27日郑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经过)
为了进一步维护全市中小校园(以下简称校园)教育秩序,提高学生学习专心力,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令、法规,结合本市实践,作如下决议:
一、严厉约束中小学生将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以下简称手机)带入校园;除教育必需外,制止带入讲堂。
二、校园应当结合本校实践,依法依规拟定手机办理办法,奉告学生及其爸爸妈妈或许其他监护人,归入校园日常办理。
三、校园应当在校园公共区域合理设置公用电话,供学生应急联络爸爸妈妈或许其他监护人。
四、校园应当加强科学、文明、安全运用电子设备的宣传教育,增强学生自我维护、自我办理能力。
五、学生确有需要将手机带入校园的,应当由其爸爸妈妈或许其他监护人向校园提出书面请求,经答应带入的,入校后交由校园统一办理。
六、学生爸爸妈妈或许其他监护人应当实行家长教育职责,支撑合作校园的办理工作,凝集协同育人合力。
七、学生爸爸妈妈或许其他监护人应当科学合理的组织学生放学后的日子,严厉约束学生运用电子设备的时刻、内容和权限,及早防备、及时纠正学生沉浸网络或许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