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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你认识公路超限超载治理新模式—非现场执法发布时间:2024-05-14 |   作者: 新闻动态

  非现场执法是当前公路治超交通执法乃至公安执法领域的一个流行词汇,之所以称为“非现场”,是与执法者身处现场对违法者进行处罚相对而言的。非现场执法一般是利用现代化科学技术手段,对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自动监测,根据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交通运输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的一种执法模式。

  交通运输部出台《关于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意见》,其中精确指出:联合工信、公安等部门完善公路源头治超、联合治超、科技治超工作机制;探索实行计重前置、非现场执法等公路治超方式。作为 24 小时全天候监控的新模式,非现场执法相比传统治超模式有着诸多优势:大幅度提高货车检测率,精准打击超限超载行为,建立跨部门联运机制,解决执法力量不足,促进公正公平、严格执法,增强治超社会透明度等。超限超载是道路运输的顽症。从 2004 年 6 月起,经过十年综合治理,治超取得了显著效果,但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的深层次原因尚未消除。要治愈这个顽症,依靠科学技术创新,大力推进治超领域的非现场执法会是未来的主要努力方向。

  自 2004 年国家开始专项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开始,为建立长期有效的执法手段及工作机制,全国各地在治理形式上不断探索。随着治超手段的不断科技化,执法模式逐渐由传统向现代化转型升级,前后大体可划分为三个阶段。

  治超初期,各地主要是采用路政人员上路拦车、逐个过磅的方式。这种方式在一定时期内,治理成效明显。但同时存在诸多弊端:检测效率低下,耗费大量人力物力;执法人员安全存在极大隐患;容易激化矛盾、引发冲突,造成不好社会影响。2006 年以后全国多数省市陆续开始实行高速公路计重收费,逐步运用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综合治理超限超载,相比人为拦车更安全、规范。但无论计重收费还是人为拦车,都易引起道路车辆通行效率降低甚至长时间交通阻塞,严重侵犯了其他合法车辆的正常通行权益。

  不得不说,国内高速动态称重技术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促成了公路治超的一大革新。在前方道路各个车道内安装动态称重设备,经高速预检筛查出超限可疑车辆,由可变情报板提示或路政人员前方拦截引导至后方超限检测站。经低速过磅精检,来认定车辆是否超载。车辆未超载则立即放行,若超载则按相关规定卸载并接受处理。这种高速预检+低速复检的双重检测方式,既实现了 24 小时全天候对超限可疑车辆的自动实时监控,同时不影响公路运行车辆原有通行效率,避免了交通拥堵,保障了合法运输车辆的正当行驶权益。

  近两年刚刚兴起的非现场执法是公路治超模式的又一创新。非现场执法治超模式是指通过高速、精确的动态称重设备自动获取通行车辆的重量等有关数据,以此来认定货物运输车辆是否超限超载运输,并依赖科学技术手段取证,事后进行通知处理。相比以往的治超模式,非现场执法显然更加经济、高效、规范及透明,但由于对车辆是在正常行驶中唯一检测,因此也对动态称重设备的称重精度提出更加高的要求。全国率先推行非现场执法治超模式的省份主要有浙江和江苏。以浙江省为例,截止目前治超非现场执法点已建设完成 95 个,共计 300 余个车道。与计划建设 308 个点相比,才完成不到三分之一,后续市场很大。 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实现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主要有两部分构成,分别为前端的车辆信息采集系统和后端的非现场执法管理平台。

  车辆信息采集系统布设于外场监测点,用于采集通行车辆基础信息数据。最重要的包含动态称重设备、车辆长宽高检测设备、高清车牌识别设备、数据采集处理中心、可变情报板设备等。图为两车道车辆信息采集系统现场布置示意图。

  称重传感器大致上可以分为石英、窄条和联体称台三种,目前普遍采用的是石英和窄条。为了更好的提高检测精度和解决跨车道问题,多采用多条组合称重的方式,测量精度误差一般控制在 10%以内。

  当车辆驶入检测区域,系统首先对车辆长宽高做测量,接着进行自动称重,同时触发车牌识别摄像机对车头及整车进行拍摄,并对车牌照进行自动识别,识别的牌照号可作为警示和核实超限车辆的辅助工具。位于数据采集处理中心工控机上的采集软件自动对以上三个设备获取的车辆信息进行整合形成单车完整数据;按照相关超限标准,对车辆进行超限判断,若车辆超限,前方可变情报板将显示超限车辆的车牌号,通过声光报警器进行声光报警,提示该车车主接受超限处罚。通讯装置会将现场采集的数据传送至非现场执法管理平台。

  非现场执法管理平台主要由数据库服务器、数据接收和处理服务器、数据备份服务器、Web 服务器、数据备份服务器、Web Service 数据接收处理软件、管理平台 WEB 服务软件、数据库等模块组成。后端平台可接收前端车辆信息采集系统上传的数据,并对数据来进行安全的存储、管理,提供功能强大的 Web 服务应用,包括超载车辆的数据查询、统计、执法管理、站点管理等。

  非现场执法管理平台的系统架构可分为 3 个层级,从高到低依次为省级管理中心、市级管理中心和区县级管理中心。各级平台的具体功能如下。

  省级管理中心作为非现场执法管理系统的最顶层单位,其主要角色是决策指挥、综合管理,其功能是数据存储,以及发布和管理黑名单,并根据所存储的数据,与省级的交警和运管等部门共同完成数据的挖掘工作。

  市级管理中心作为非现场执法管理系统的核心,完成非现场执法管理系统的大部分工作,其包含行政复议子系统、执法子系统、存储子系统、超限信息发布子系统、黑名单处理子系统、站区管理子系统、人工核实子系统等,同时还有与交警和运管等部门的接口。

  作为市级管理中心的延伸,区县级管理中心负责完成现场数据与市级执法子系统数据的对接。同时,在市级管理中心的站区管理子系统,可通过其权限来划分各个区县执法大队的具体执法业务,并赋予各执法大队的数据统计和查询权限。

  非现场执法治超模式的优势不言而喻,但保证其合理、合法地执行还需解决好以下两大关键问题。

  非现场执法治超模式能否很好实施,关键取决于动态称重设备对货物运输车辆的称重精度。由于是在车辆正常行驶下一次性称量,无低速或静态称重设备做复核,因此要求应用于非现场执法的动态称重设备具备了足够的精度并保证称量结果的可信度。若称量误差过大,极易引发矛盾纠纷,导致政府公信力下降。但也应充分认识到,动态称重因为测量原理与低速、静态称重在精度上的本质差别。同时考虑车辆正常行驶下的各种干扰因素与突发状况,建议对称量结果上升浮动特殊的比例再作为处理依据,从而避免错抓超限车辆。如此抓大放小,既发挥了非现场执法的优势,又确保了执法公正合理。

  JJG 907-2006《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是目前国内唯一关于确定行驶中车辆单轴载荷(或轴组载荷)和总重量的国家计量检定规程,2007 年发布了相应的国家标准 GB/T21296-2007。但采用石英等称重传感器的动态称重设备因静态压力下无信号输出等特点而不适用于以上标准,而适合非现场执法治超模式的高速动态称重传感器又是其他应变、弯板类低速称重传感器无法替代的。国内众多动态称重设备厂家中,广州聚杰称重实业有限公司通过计量认证取得产品型批证书。目前浙江省和北京市正在积极出台区域标准,为非现场执法中动态称重设备的技术指标和性能提供检定的依据。

  非现场执法治超模式是现代化治超模式的又一次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在精准打击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行为的同时,有利于提高治超科技信息化水平,提升治超工作效率,节省大量人力物力,保障执法人员自身安全,加强公路安全保护,提升交通行政执法形象及增强治超社会透明度。非现场执法治超系统在全国各地试运行效果较好,但要大范围的推广仍需要相关质检部门的认可,并需进一步明确执法的依据。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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